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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在太久沒寫東西,已然成朽木不可雕也。

 

行旅發達的今日,我卻在十八歲零四個月時才有機會真正踏上「歐亞大陸」的土地。翻閱先前的照片,東瀛居多,臺灣美加次之,其餘的地方祇有幸耳聞而已。況當時年紀小,縱使千江萬水,又記得多少。而今拜數位發達所賜,能夠祇用一枚小小的記憶卡記錄整個旅程而不必擔心遺失,故能舉著那有如一尊砲臺、有些笨重的相機,把那一幅幅的山水裝填入眼底。也多虧這些相片,才不致於在半年多後遺忘,這些擁有過的曾經。

 

對觀者而言它們是相片,對我而言是「印象」。無論畫質再精細的相片亦無法記錄泰山上那有些冰冷的石頭、濟南艷陽的溫度、巴黎街頭的吆喝聲。若之中沒有「印象」,便是透過分享圖片的方式,讓無緣身處同一時空的觀者們能夠有個模糊的想法罷了。這麼說或許不夠負責任,但意欲帶給觀者「印象」的自己,又剩多少記憶?只記得汗流浹背、氣喘吁吁,經過「如登天」的階梯,才終於理解孔子一語「登泰山而小天下」。相片背後,艷陽高照,打著陽傘、背著背包獨自走十公里的路,只為一睹「天下第一泉」到底有多清澈、甘甜的心情,並不能完全的傳達出來,圖畫畢竟有感情上的限制。便是「如登天」的題字背後,也看不見刻工書家的汗水。

 

 

雖說文字能夠放肆書寫,用來形容心情的卻也不過那幾個詞組,在排列組合上並沒有比數學更多樣的變化。我曾言其比圖畫更容易打動人心、能表達比映像更多的情感──此言雖有待商榷,畢竟一個成功的散文家、旅遊文學作家,能夠以一篇短短的文章概寫他們的所見所聞和淵博的學識,達到真正使人感動的化境。但身處中文系,說這話是站著不腰疼,對社會大眾而言,恐怕還是充滿各種色彩的影像和一個簡明易懂的標題更吸引人。為什麼?是「印象」搞的鬼。

 

一個對文字敏感的人,能夠從文字中萃取出作者的「印象」,從而得到心靈的共鳴或感動;相對於這種需要想像力的活動,更不費力的便是一張夠不夠有趣的圖、或是一段發人深省又有貼心旁白的影片。 這話是,一個文學家或攝影師,不只需要細膩的心思和文字運用力,更需要一雙火眼金睛,看到「看不見的東西」。這些「看不見的東西」──我將之統稱為「印象」──能夠被包含在文字敘述或者照片之中。這不得不提一下普立茲新聞攝影獎,一個有故事的畫面,便是一個傳達「印象」成功的作品。(由此可見,我這幾趟得到的都是「風景」而非「印象」。)雖說我的境界和普立茲獎差得極遠,只是單純把影像記錄下來,但對於攝影者(如同我自己)而言,每一張照片都有故事,是一種針對本人的「印象」。

 

 

無意中往沉悶的方向論述去了。

 

只有流過的汗水不能被複製。在登上山頭拭去額角濕意,享受炙烈的陽光時,方有真正「活著」的感覺。(或許我在臺北過得渾渾噩噩,與看不見陽光有關。)來到臺北以後,最懷念的日子便是躺在操場上,想像著這一天的青藏高原上,該有怎麼樣的藍天與日光。而今總是要等到陽光刺眼的日子,心情才是風和日麗,這也是為何我嚮往著追著陽光而走,希望走上一趟旅程的原因吧。在巴黎的十天都是艷陽高照,在凡爾賽漫步時,陽光灑在庭院穿的鮮豔的人群裡,不正是世界名畫上的場景麼?

 

 

縱然心之所向,受限於現實景況,卻只能繼續留在最熟悉而陌生的臺北。自問於臺北並不熟悉,更遑論是將之目為故鄉。

 

臺北是多少離人思念的地方,又是多少遊子背離家鄉的所在,總是要等到離開了之後,才心心念念著故里的好。當初處心積慮離開家鄉,誓言要在臺北闖出一片天,真正到了臺北,卻又引起無盡的鄉愁,這是所有遊子的通病,無可預防的病。忽然想起一句不合時宜的話:小別勝新婚。離開故鄉未久,想起的都是故鄉溫暖的陽光,以及熟悉的飯菜香。走過了山走過了海,繁華的城市和無人的大街,方才懂得,離鄉旅行是為了回家。

 

外鄉未必不好,但打開它的大門,終究沒有父親和母親會站在門前,微笑說一句:「回家啦。」

 

 

 

阿聿 二○一三年貳月於臺北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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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itchwy200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